□本報記者吳亞東
  案發地點:福建省福州市
  案發緣由:保險公司對一起交通事故理賠時,發現騙保疑點
  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今天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警方打擊車險詐騙犯罪的有關情況。據悉,今年以來,福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與福州市保險行業協會合作,成功摧毀了3個特大車險詐騙團夥,抓獲犯罪嫌疑人19名,破獲假賠案件743起,涉案金額332萬餘元,為企業輓回直接經濟損失100多萬元。
  2012年7月18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斌駕駛銳志車,並雇請犯罪嫌疑人陳某駕駛寶馬車,雇請犯罪嫌疑人黃某金駕駛麵包車,在福州市晉安區鼓山中學一側的三環輔道路段故意製造了3車相撞事故。
  事故發生後,李某斌因左手殘疾無駕駛證,便指使黃某清頂替他作為銳志車駕駛員。犯罪嫌疑人肖某文指使犯罪嫌疑人張某煥作為寶馬車“頂包”駕駛員,並指使張某煥向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福州市公安局報警。
  民警經現場勘查,認定寶馬汽車對事故負全責,張某煥、黃某金和黃某清作為三方駕駛者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字,企圖騙取保險理賠金130500元。保險公司在複查中發現該起事故有疑點,拒絕支付保險理賠金並報警。
  經警方調查,從2006年以來,以李某斌為首的保險詐騙犯罪團夥,先後駕駛數輛小轎車,人為故意製造騙保事故279起,騙取8家保險公司保險理賠金120餘萬元。此案中,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10名。
  除上述詐騙團夥被端外,警方還查獲了以吳某武等人為首的保險詐騙犯罪團夥、以犯罪嫌疑人黃某福等人為首的團夥。
  警方對3個車險詐騙團夥實施的系列案件進行分析發現,嫌疑人作案的第一階段通常是製造車輛相撞事故。詐騙團夥一般選擇使用奔馳、寶馬等品牌高檔車,且作案時通常有明確分工,分為“主謀”、“槍手”、“頂包”等角色。“主謀”負責策劃保險詐騙事故,確定製造事故的時間、地點、車輛及參與人員;“槍手”由駕駛技術良好、諳熟“碰撞”技巧的人擔任,負責駕駛車輛,人為製造事故後離開現場;“頂包”負責“拋頭露面”,充當事故的頂包司機,接受保險公司和公安機關的調查詢問,最終由掛名的車主(保險受益人)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而後從中收取好處費。
  據介紹,故意虛增車損結果這一環節主要依靠機動車維修廠完成。犯罪團夥一般與維修廠相勾結,或者本身就在經營維修廠,對車輛保險理賠流程、手續較為熟悉,並且熟知車輛構造、維修及配件價格。
  “在虛增車損結果這一環節,詐騙形式多種多樣。”辦案民警說,一種是以次充好。在製造事故前,以次品或假冒的汽車零部件冒充正品部件替換原車部件進行碰撞,然後仍以正品價格計算維修費用,騙取中間差價;第二種是以舊換新。在製造事故前,將車輛上沒有損壞或新的部件拆卸下來,用破舊或已經損壞的同型號部件替換進行碰撞,待維修時,再將車輛原部件換上,而後虛報更換部件的維修費用,“此外還有覆蓋碰撞痕跡,製造假維修發票等詐騙手段”。
  “不法分子一般交織使用上述手法,以達到車險詐騙利益最大化。”辦案民警說。
  本報福州12月26日電
  (原標題:不法分子製造事故虛增車損騙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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