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打人男子獲刑 最長兩隨身碟年九個月
  本報訊 (記者劉曉星、黃茜)非法占用農用地在先,在記者前往採訪時,又伙同他人阻撓採訪,毆打記者。日前,男子劉福會因非法占用農用地和尋釁滋住商不動產事,被廣州中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
  三名記SD記憶卡者採訪被毆
  2004年至2008年期間,劉福會伙同同案人傅少斌租賃廣州白雲區太和鎮頭陂村第十二社土名為“狗門頭”的地塊6.99畝,其中建設用地0.003畝,農用地6.987畝。在未經國土管理部門批准,無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在該地塊上使用機械開挖、平整填土後建築房屋,造成該地塊土壤適耕性受到很大程度的破壞,基本喪失了種植生產能膠原蛋白力,要進行復耕有很大困難。
  2013年9月10日14時許,劉福會在廣州白雲區太和鎮政府院內,對前來採訪上述地塊事宜的新快報記者付玉良實施毆打,後伙同餘道貴、郭記秋、郭威在太和鎮醫院內對付玉ddr4 記憶體良及其同事尹政軍、王穎實施毆打,致付、尹、王三人均受輕微傷。
  毆打他人構成尋釁滋事罪
  白雲法院一審認為,劉福會非法占用農用地,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劉福會、餘道貴、郭記秋、郭威結夥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判處劉福會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其餘三人分別獲刑十一個月到一年不等。判後,幾名被告人均上訴至廣州中院。其中,劉福會上訴認為,自己歸案後如實供述了非法占用農用地的事實,且是初犯,又主動賠償了被害人損失,應予以輕判。廣州中院二審並未採納劉福會等人的上訴理由,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原標題:非法占農田 毆打三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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